引 言
本年度报告是根据《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》和《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以及bet 365--亚洲版官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编制而成。全文包括概述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受理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投诉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,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。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。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从“中国南通”政府网站(http://www.nantong.gov.cn)上下载。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,请与bet 365--亚洲版官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。联系电话:0513-83549635,83549630(传真);通信地址:南通市青年西路121号,邮政编码:226006;电子邮箱:ntssjj@163.com。
一、概述
2009年以来,我局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深入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省市实施办法,加强组织领导,健全制度体系,完善公开载体,强化考核监督,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,努力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,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,促进依法行政和服务型政府建设,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完善网络体系。为适应新形势、新任务的要求,我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明确市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、协调推进和监督考核;监察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执法检查和违法责任追究。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做到领导、机构和人员的三落实,形成三级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和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的推进体系。
(二)加强制度建设,健全工作机制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,完善和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、依申请公开受理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、协调发布、虚假信息澄清、考核评价、行政复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。我局按照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结合自身工作特点,将不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和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审计信息全部纳入主动公开范围。对于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等不能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,全市初步实现了信息制作与保密审核同步、生成与公开同步。
(三)突出工作重点,深化公开内容。2008年下半年以来,为应对国际经济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,国家和省在“保增长、保民生、保稳定”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。我局将审计重点及时调整为为保增长、促发展服务上,实施了中小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审计调查和中央、省扩大内需政策执行情况审计调查,我局将这些审计调查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,及时发布动态信息。我局还将本级预算执行审计、农村五件实事专项资金审计、企业搬迁资金审计、科技发展资金等重点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予以公告。
(四)加强载体建设,畅通发布渠道。我局结合审计公告制度实行了机关信息公开栏、互联网(政务平台、bet 365--亚洲版官网网站、新闻媒体网站等)、报刊、白皮书公开为主,电视、电台和其他形式公开为辅的全方位、多渠道信息公开模式。我局还建立完善了新闻发布会制度,明确新闻发言人,认真做好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,确保及时、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(一)公开内容
2009年度,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,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1条、动态信息61条、公开制度6条、重点审计项目审计结果11项。,全文电子化率为100%。
(二)公开形式
1.互联网。所有公开内容局通过互联网 “中国南通”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”子栏目发布。
2.公共查阅点。在bet 365--亚洲版官网办公室206室设立公共查阅点,存放纸质文件99件,供公众查阅。
3.公告。印发《审计结果公告》单行本共600份,公告6个重点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。公告向市级机关有关部门、县市区政府发送。
4.新闻媒体公告。2009年在《南通日报》公告6个重点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受理情况
2009年全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投诉、行政复议、诉讼情况
2009年,我局未发生对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复印等服务收费情况。未遇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。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
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但是对照高标准,还存在很大差距,我们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:一是进一步加大组织推进力度,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。做到形式公开与内容公开相结合,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。从注重结果公开向办事过程公开进行深化。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,依托政府网站等载体扩大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在继续巩固和完善已有制度的基础上,积极探索约束性强、操作性强的制度,通过制度来规范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